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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市政府办公厅:
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及年度报告报送和公布工作的通知》 (青政办秘函〔2016〕10号)的要求编制完成。报告全文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附表等四个部分组成。
一、概述
2015年,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信息公开政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,以《条例》为依据,扎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落实经费投入,为社会公众获取、利用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政府信息提供了较好地服务,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:
(一)完善组织机构建设
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。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主管本局信息公开工作,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管处(室)和日常工作机构,并指定两名工作人员(均为兼职)负责具体事务。同时,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,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各处(室)、基层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,明确责任分工,落实重点领域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确保执行《条例》和省市各项规定到位。
(二)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及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年度报告统计表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加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细化了公开内容,属于《条例》和《办法》中明确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属于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益、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,都依法、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地进行了主动公开。
(三)做好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
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,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,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。对涉及面广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,事前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并吸收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,并在第一时间对相关政策进行公开。
(四)积极公开“三公经费”信息
本着“公开、透明”的原则,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精细化、科学化管理水平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。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,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,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,明化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,深化专项资金及行政经费等支出和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,切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。
(五)深化机关事务相关领域信息公开
按照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》精神要求,把“上级要求的、群众关心的、社会关注的”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,依托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加强经费预算管理、能源资源节约、人事变动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统计报送,完善了工作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建设,信息公开率进一步提高。
(六)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
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从工作实际出发,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、统计、考核、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,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也经过认真界定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,严格执行《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》,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落实到位,杜绝泄密事件发生。
(七)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定期开展,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指标考核体系,强化考核评估,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,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工作扎实有效推进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。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。
(二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:机构职能类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类。
(三)信息公开的形式。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、局网站、局政务公开栏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。
三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(一)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
一是工作力量不足。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还是兼职人员,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均有待提高。
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。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。
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。
(二)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
一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,从工作实际出发,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。
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建设。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,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,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查阅服务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,继续整合网站资源,方便公众查询、检索。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,切实做到公开及时、有效、便民。
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。规范保密审查程序,强化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运作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,规范信息报送工作,严格把关,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一定公开,不该公开的信息一定不公开。
四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。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,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,理顺工作关系,减少职能交叉,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实行全员培训,增强本局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,通过组织学习、参加培训等形式,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,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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