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缴2015年取暖费的通知
西宁市文广局:
2015年度采暖期即将开始,根据西宁市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“先交款、后用气”的原则,为保证本采暖期正常供暖。依据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革价格(2015)525号文件关于供暖价格调整的通知,贵局办公楼实际供暖面积(5000㎡×6月×7.50元=225000元)共计:贰拾贰万伍仟元整。望贵局接此通知后将上述款项转入天燃气公司账户。
特此通知
收款单位: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
账 号:105000004022
开 户: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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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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