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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职责
西宁机关事务管理局:http://www.yqjnjc.com    来源:    创建时间:2016年1月15日    

    财务处职责

 

 

财务处是全局财务的主管部门,负责全局财务收、支帐目。其职责范围:

1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,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,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。

2、负责编制、监督本单位财务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。

3、正确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力,管理各项费用的收支,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办理支出。

4、管理好各类账目。做好定期对账、凭证合法、手续完备、账目健全、数字准确、经常分析。如实反映情况,并及时记账,按时清账,如期报账。

5、加强财务管理,及时清理往来账款。

6、出差人员十日内报销一切应报费用。

7、严格管理支票,不得出借银行账户,不得签发空头支票,严格按财会制度办事,按银行规定保留备用库存金。

8、对各项暂付、暂存款及时清理,对未清理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第二次预借。杜绝私人借款。

9、凡购买物品,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
10、遵守国家保密制度,妥善保管会计档案,按财会档案规定及时整理、装订、存档并上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