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西宁市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,以“两年强基础、四年见成效、六年创先进”为工作目标,通过强化领导、完善机制、扩大宣传、丰富活动等举措,现已完成“四年见成效”阶段性任务,全市创建工作呈现诸多亮点。
健全机构,落实责任。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健全共创共建、矛盾纠纷排查、督促检查、评选表彰等10项工作机制,制定实施意见、任务分工方案等指导性文件,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创建办组织协调、各单位各司其职、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。
化解矛盾,促进团结。围绕重大活动、专项矛盾纠纷等进行大排查,深入农村、社区,对一些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建档,因情施策进行调处;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推行“检调对接”刑事和解制度和“一联、二防、三调解”的工作模式,成立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,建立“司法所、村(社区)、楼院幢、单元(村居)层级管理”服务体系。
围绕“十进”,实施创建。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家庭、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企业等系列活动。全市62%的乡镇(街道)建成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(街道),57%的县(区)建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(区)。创建进家庭、进机关、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学校、进寺院、进军营,进医院、进市场的“十进”活动已全面推开。
典型引导,实施带动。坚持典型引领、示范带动、以点带面,整体推进的原则,通过打造创建示范点、选树典型、表彰先进等途径,使点上开花、面上结果的创建工作效应日益显现。先后打造了东关清真大寺、市第二人民医院、兴海路小学、清真巷社区等一批市级示范单位;日月山景区和湟源县小高陵精神教育展览馆先后被命名为省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。同时,采取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,让模范事迹广为人知、深入人心。